律师顾问工作方案概述

1、服务目标
    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是: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通过法律服务手段推动和促进企业发展。
2、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详见《法律顾问合同》中所涉及的“服务范围”。
3、工作方式
   (1)联系沟通
    法律顾问日常保持与贵公司的联系和沟通,每星期至少与贵公司联系两次,遇有法律事务时,顾问律师及时前去贵公司处理。
   (2)集中办公
    贵公司遇有突发或多项法律事务时,律师可采取集中式的办公方式赴贵公司集中办公处理法律事务。
   (3)主动思考与主动工作
    顾问律师须将贵公司的法律事务纳入工作日程,针对贵公司的企业法律事务现状,主动思考顾问工作内容与方法,并自觉主动开展工作。
   (4)系统筹划
    由顾问律师制定系统完整的工作计划与具体安排。如工作伊始应设计好初期工作步骤,拟用1-2个月时间在了解企业法律事务现状的基础上,做好初期的几项工作:
     a、制作、规范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多种合同文本。
     b、了解清理以往合同履行现状,审核法律风险或其他遗留问题,对现存风险设计救济方案。
     c、根据需要审核劳动合同履行现状、以及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协议等事项。并加以规范和完善。
     d、了解贵公司投资参股企业的法律事务现状,根据公司需要对所属企业或关联公司提出必要的法律要求和指导意见。
     e、其他需要前期处理的法律事务。
   (5)团队协作
        贵公司遇有重大、疑难或新类型法律事务,仅凭顾问律师判断和处理可能出现缺陷时,本所将会利用整体综合资源的优势,组织专门班子,安排各类专门人才    系统研讨论证,以制定准确、完整、可行的处置方案。
4、工作方法
    本所顾问律师采取以下方法,为贵公司提供顾问服务:
   (1)法律审查方法
         即以现行法律为标准,对公司经营合同,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法律审查,对涉法内容的规范性、风险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采取对策保证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
   (2)风险提示方法
对贵公司经营合同签订前、履行中,以及公司内部重大治理行为或重大经营决策行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意见,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与处置办法。
   (3)分析论证方法
    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项目、重大诉讼项目等涉及法律问题进行预先法律分析论证,以实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法律上的有效、有利、避险、主动四项指标。
   (4)跟踪服务方法
    对重大合同项目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采取从源头开始跟踪服务的办法,把握每个环节的法律动态,适时提出法律意见,修正偏差,规范履行行为。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
   (5)调查核实方法
    对较大的交易项目和重大经营活动,为了解其法人主体状况和资信状况,采取顾问律师事先调查核实的办法,诸如企业登记调查,涉诉状况调查,并可进行必要的面询调查等。
   (6)律师致函方法
    贵公司在对外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外进行法律沟通、告知、催促、维权以及主张权利时,采取签发律师函的方法,表达和实现企业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7)见证与保全证据方法
    根据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必要的见证。
顾问工作中注重采集、留存或制作必要的证据,尤其对重要证据的取得,做好证据保全与证据运用的工作。
   (8)法律建议与信息提供的方法
    顾问律师在日常服务工作中,根据企业法律事务现状,应就一些重点或倾向性问题,向决策层或负责人提出法律建议,并出具建议书。必要时亦可对企业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法律操作指导。
律师负有掌握和了解与企业有关的新颁法律、法规信息的职责。对于企业管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新颁法律信息,及时向企业提供并结合企业实际遵照执行。
5、服务质量控制方法
  (1)工作标准
    为保证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本所制定有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律师向贵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审查债权债务,参与重大项目谈判,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信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法律培训与辅导等法律服务时,应当符合顾问工作的要求。
  (2)检验评价
    贵公司可以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并可实行检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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