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普瑞斯特律师事务所交流合作

本所于2007年与美国普瑞斯特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双方在国际投资和矿产能源、电子通讯、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国际仲裁、国际税法、移民法、等律师业务领域建立律师业务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