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王平

王平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0310691464),男 ,西北政法大学律师专业。毕业后在政法部门工作,1997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3年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积累丰富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工作实战经验。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对房产开发、建筑工程的法律实务、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实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参与了具体项目实施期间的法律服务,在民事方面,在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及公司业务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案件方面,从实体到程序、从定性到量刑有准确把握的能力。

民事案件方面在陕西某建筑公司与铁道部某局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申请再审案、江苏某建设集团与陕西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作为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在中交二局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夏置业有限公司、陕西长城铁塔有限公司等案件的法律服务过程中,通过扎实认真的基础工作,对证据、事实的准确把握,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使法律所秉承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使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得以体现,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在刑事案件方面,辩护的范某投毒杀人案中,一审、二审均坚持无罪辩护意见,均得到法院的采纳,后真凶的出现,进一步证明辩护意见的正确性,赵某秀故意伤害(致死)案,坚持赵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终以公诉机关撤诉而结案。为陕西省建国以来最大假发票案中被告人王某辩护、刘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潘某辩护,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律师执业中,始终秉持“崇德尚法、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注重实效”的执业理念,在办案中忠于职守、诚实信用、勤勉负责、讲究效率,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律师事务所为强大后盾,充分发挥个人的业务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平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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