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智民
智民

石智民

    石智民律师,法律本科毕业,一九八四年起从事律师工作,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之一,现任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被评为市级优秀律师,省级优秀律师、西安市“十佳”律师。二〇〇一年被选派参加赴港律师学习交流。

    石智民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来,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擅长合同、金融证券、建筑、公司等法律事务。曾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
    近年来石智民律师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冶金建设公司、西安证券公司、中韩合资西安迈克森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竣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航置业有限公司、中美法合资企业宝钛美特法力诺焊管有限公司、中日合资企业西安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以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有效的法律手段为企业追回欠款3亿余元,挽回、避免企业损失数千万元。
    石智民律师在代理我省某大型国有企业在南京投资的公司股东权益纠纷一案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应对方案,促成了股东会的召开,维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在通过西安某职能部门查处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住友产品案件中,西安某职能部门对产品销售者进行了处罚,被处罚人不服向上级职能部门申请复议,上级职能部门经复议撤销了处罚决定,日本住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不服撤销决定,将上级职能部门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涉外案件,案件的结果关系到一个国家执法的水平与司法公正,关系到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石智民律师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委托后,认真研究了案件材料,认为上级职能部门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合议庭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维持了上级职能部门的复议决定。
    石智民律师在执业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论案件大小,收费高低,只要接受委托,均能认真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3891829700